黑建安办函〔2020〕34号
各市(地)住建(建设)局、城管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鹤岗市水务局、哈尔滨市新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住建部、省安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是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恢复后的第一个长假,做好“两节”安全防范工作,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年稳定的安全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三个台风”影响,我省老旧小区改造、供热管网改造等项目的有效施工期逐渐缩短,各地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各责任主体在抢抓施工“黄金期”的同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安全防范,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住建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工作。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自检自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节前完成维修养护工作,保障节日期间水、气、热稳定供应,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活需求得到保障。城市供水方面。城市供水及二次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企业重点加强对净水厂、市政管网、二次供水加压泵站安全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大巡察力度,确保城市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城市供热方面。供热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供热企业对供热热源、换热站及管网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检维修,及时排查和处置事故隐患,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城市供气方面。各地要加强对燃气管线、门站、调压站、加气站等重要部位及设施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避免因居民假期出游,操作不当等引发的燃气安全事故。城市道路桥梁方面。各地城市路桥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对城市道路桥梁设施隐患排查工作。要对城市桥梁病害、日常维养实施全面排查,路桥设施维修养护现场要做好安全围挡布置和警示标识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和检测人员设备布控,尤其是开挖坑、沟路段要在围挡设施上设置反光带和警示灯具,消除车辆行人坠落风险。
三、做好建筑工程隐患排查工作。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对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供热管网改造等在建施工项目的管理,落实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和作业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加大在建施工项目的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安拆等危大工程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做好防高处坠落、防起重伤害事故及洞口、临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等部位排查,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四、做好农房灾后重建工作。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技术导则、《黑龙江省农村自建房施工流程指南》,组织指导农房灾后重建工作。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人员向建房房主、施工方发放《农民自建(改)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告知书》,落实施工各方质量安全责任;认真落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监理制度,紧盯重要节点,明确监理责任。
五、做好城市公园、户外牌匾展架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园和动物园节日期间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动物逃逸伤人事故发生;加强公园内电瓶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各类游乐设施维护和检查,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合理确定游客容量,做好人员疏导、消防安全和交通组织等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户外广告牌匾、露天市场摊区展架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加固,严防发生坠落、倒塌伤人事故。
六、做好环境卫生作业安全工作。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环境卫生作业安全措施,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各类环境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结合节日期间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量增加等特点,认真安排工作计划,合理调整作业模式,人工作业应避开车流人流高峰期和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城市主干道、地下桥、高架桥等危险路段,应实现机械化作业。要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的作业管理,严禁拾荒者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捡拾垃圾,杜绝安全问题发生。
七、做好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切实履行安全使用责任,房屋管理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大节日期间巡检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抢建行为;加强对老旧危楼的监管和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已计入老旧危楼安全档案,但未及时整治或正在整治的老旧危楼,要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各地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和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有设施、通道、场所可以正常使用,符合规范要求;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动汽车充电、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等安全用电检查工作;要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高空坠物安全防范等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九、做好值班值守及应急准备工作。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省住建厅相关行业负责人报告情况。要按照应急抢险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器材储备等各项准备,对出现的紧急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保障风险隐患尽早尽快内得到有效消除。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请于9月29日15:00,前将值班表报至省住建厅各相关行业负责同志。
城市供水方面:
联 系 人:刘晓、赵宪章
联系电话:0451-53670239
电子邮箱:cjc53670239@163.com
城市供热方面:
联 系 人:顾文涛、陈雷
联系电话:0451-53633357
电子邮箱:zjtcjcgr@163.com
城市供气、路桥方面:
联 系 人:黄志
联系电话:0451-53670296
电子邮箱:cjc53670239@163.com
建筑施工方面:
联 系 人:冮明军
联系电话:0451-53610086
电子邮箱:zlaqjdc@126.com
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联 系 人:张凤海
联系电话0451-53623093
电子邮箱:czjsc@126.com
城镇管理方面:
联 系 人:崔永杰
联系电话:0451-53644367
电子邮箱:hljzjtcjc@163.com
既有房屋使用安全方面:
联 系 人:张天龙
联系电话:0451-53652076
电子邮箱:hljwygl@163.com
物业管理方面:
联 系 人:王峰
联系电话:0451-87531896
电子邮箱:hljwygl@163.com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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