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住房保障调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北京市建筑节能领域行政管理事项进一步简化

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进一步简化我市建筑节能领域行政管理事项,近日,市住建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取消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即日起我市新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对于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工程,不再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通知》还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筑节能责任进行了规定。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备案事项后,市、区两级住建委应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

  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监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5〕709号)同时废止。《关于取消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7〕10号)中与该《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该《通知》为准。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xxgk/zcjd/525689/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4891号-60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