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1〕2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67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21年3月12日前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http://www.ccea.pro)填报2020年度各项统计调查数据。本次统计报表自企业上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自行打印上报统计调查表,并将加盖公章,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电子版(照片格式或者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62045198@qq.com。
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认真负责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逾期未上报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并计入信用评价体系。
三.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曹方 史媛媛
电 话:029-82258335
技术咨询:010-68331105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3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