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你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范围扩展到全域。现将调整后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目标增加值印发给你市。
请你市对照工作目标,加快制定本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到2021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同时,对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 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要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短板,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如期完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任务,为水质达标作出积极贡献。有关情况请每月定期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报送。
附件:广东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情况表(东莞市调整)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情况表(东莞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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