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重点支持新市民等三类群体租房资金需求。
新政策通过推出提高新市民、青年人和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放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范围等阶段性支持政策,提升住房公积金惠民服务温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力度,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一是提高提取额度。在咸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及全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无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由原来的每年每户18000元上调至30000元。二是扩大提取范围。符合咸阳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的职工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职工本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加装电梯产生的个人实际出资额。以上政策的实施期限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尚凤通讯员刘凯)
责任编辑/付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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