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初制定印发了《2023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主题教育学习内容。2023年,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8次,集体研讨4次。12月4日,厅主要负责人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给全厅干部职工讲法治课。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养,举办了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订购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司法部编辑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编制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专业清单目录》,组织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水平法治护航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主题征文,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和省司法厅领导进行法治讲座。
二是着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坚持把抓好本机关、全系统的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厅党组书记带头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两次主持召开厅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的专题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亲自督办。坚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注重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有效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是有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行业立法,修订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了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制度体系。有效加强标准编制,编制发布了我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农村房屋抗震技术规程等19项标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举办了“建设专门法律法规主题展”,开展了“民法典有奖竞答”“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一系列普法活动,大力开展“送法到基层进企业”等实践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二)坚持法治为民,持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等4个事项进行调整规范。有效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24个事项纳入《安徽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取消了所有省级住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高效便民政务服务,对省级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名称等四类信息变更实行“1日办结”。大力推进以企业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改革工作,完善行业企业的信用修复标准和程序,对符合修复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企业采取“即来即办”,企业在辖区即可办理相关事项,不用“跑市进省”。
三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探索建立“承诺轻罚”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力行业企业发展。推出优化政务服务“九条举措”,打造工程报建领域综合服务窗口,项目开工平均耗时同比减少21个自然日。建立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家恳谈会机制,联合省教育厅举办住建行业专场招聘会。
四是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高。加快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构建“一网通办、一门受理、一号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厅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群众满意度100%。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标准化、规范化,省级核准的12类资质资格证书全面实现电子化,2023年制发电子证书77万余份。
(三)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厅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及时公布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备案等制度,及时更新发布了厅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强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对1件规章、17件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省委省政府代拟稿和重大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所有涉及经营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并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防止出台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着力发挥厅法律顾问作用。修订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厅3名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广泛参与重大决策、立法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事项调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等法律事务。
(四)聚焦公平正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公布了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及法制审核流程,印发了《关于厅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案件范围的通知》。截至目前,厅本级共对69家企业和67名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已执行到位。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制定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定和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全省已排查城乡自建房2032.09万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了整治销号制度。在全省开展消防审验工作检查,发现问题624个,下达执法建议书22份,撤销行政许可8项。统筹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有效治理安全风险隐患38万余个,更新改造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4179.8公里。着力加强执法协作,与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江苏省住建厅和浙江省住建厅联合开展长三角毗邻区域建筑垃圾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整治行动,推进长三角联合执法检查。
三是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坚持法制统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定社会预期。加强案例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显失公平现象。
四是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印发了《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
(五)强化法治思维,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着力办好民生实事。聚焦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矛盾“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成立了“保交楼”、物业、信访等工作专班,建立了物业企业“红黑榜”,开通了省市县“1+16+N”“话说物业”留言平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制定了《安徽省强化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对房屋开发交付、装修施工、安全维护、联合执法等事项进行规范。
二是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开展行业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年行动,2023年,依法办理住建领域信访事项5.5万件,办结率97.7%,群众满意率提高到98%;省级以上信访平台信访量下降24.8%,全省19个重点领域降幅第一。扎实开展住建领域欠款欠薪的排查摸底,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656件,为7.07万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达19.49亿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考核,位列全国第一方阵。持续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细致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着力加强行政复议法修订后的工作衔接,积极向复议申请人宣讲相关政策,协调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全面维护司法权威,修订了《厅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四是依法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掌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情况和动态,依法处置各地各单位报送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紧急事项,确保政令畅通和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六)突出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依法厘清行政权力边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统筹推进住建系统“全省一单”修订,印发《关于开展住建系统“全省一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动态调整厅本级“三清单”,同步做好省政务服务网、省门户网站上线同源发布运行。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的意识,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及时回应人民期盼。2023年,厅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共85件,政协提案共63件,已经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2023年,共受理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30件次、省12345热线225件次、省长信箱37件次、厅长信箱1969件次,投诉举报929件次,微信微博平台投诉1067件次,问题咨询1743件次,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着力加强内部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集中排查廉政风险点68个,制定防控措施176条,把依法廉洁履职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确保权力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运行。着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廉洁文化征文等活动,大力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加强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2023年,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务新闻2062条、转载主流媒体信息199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数973条,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99件,微博、微信发布新闻宣传信息稿1729条,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汇聚保障合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确保厅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运行顺畅,高质高效。
二是着力提高法治能力。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执法人员技能大赛和旁听人民法院庭审等活动,有效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效力。严格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标准,2023年厅本级投入法治建设经费7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行业立法、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等工作,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在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虽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需要不断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行业监管部门与行政处罚部门职责界限和分工还需进一步理顺;三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方面还需要不断深入。分析原因:在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方面的方法还比较简单,工作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得力。
三、下一步打算
2024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观念,提高法治能力,不断创新住建领域法治实践,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坚持高质效加强立法供给。坚持立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符合工作实际,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积极推进2024年立法项目。
二是坚持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抓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坚持高标准提升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是坚持实举措强化执法监督。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督查案卷评查。纵深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机制”有效实施,着力推动“承诺轻罚”机制有效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抓好“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
五是坚持依法防范化解纠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房地产、物业、工程质量等方面矛盾纠纷、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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