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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达2020年全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任务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近日,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筛选确定,分解下达了2020年3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任务,其中:西宁市6087户、海东市5848户、海西州1713户、海南州6447户、海北州2319户、黄南州2072户、果洛州2058户、玉树州3456户。
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农牧民群众自主自愿实施项目,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监督指导到位、公开公示到位。对项目实施内容、补助资金发放等进行村民会议通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明确建设责任,加大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住房现状调查评估,对项目实施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验收。有条件的地区要把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与高原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充实和扩展高原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内容。要建立健全档案,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要求,逐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并将档案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完整准确的省、市、县三级台账。县级住建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奖补资金的监管使用,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奖补政策、补助标准等情况实行村级公示公告制度。要加大政策宣传,强化信息报送。结合“鼓干劲、稳脱贫、迎小康”万人宣讲活动,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政策知晓度、理解度、执行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总结宣传2019年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项目实际节能环保效果的说服力,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要加快项目开工,确保任务完成。结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抓紧开展入户调查、规划设计和备工备料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6月底前全面开工,10月底前力争当年任务全部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