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4〕17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指导农房和农村小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制了《陕西省农房和农村小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供参考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承揽农村房屋建筑或农村小型工程施工的,应使用《施工合同》与农房建设(或农村小型工程建设)农户签约。《施工合同》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http://js.shaanxi.gov.cn/)下载。
二、市、县住建部门认真做好《施工合同》的宣贯工作,指导农房建设(或农村小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正确理解和使用示范文本。
三、市、县住建部门在使用《施工合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反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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