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保障干部职工用氧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用氧实施意见》)自印发实施以来,区住建厅积极组织区直单位和各地市召开供氧工作政策宣贯培训会,分享住建厅系统供氧实施方案以及如何以特许经营和政府采购模式推动供氧工作等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市开展供氧工作,确保《用氧实施意见》更好的在各地市落地实施。
目前,阿里地区供氧前期工作取得初步进展。一是摸清了供氧现状。梳理了已实施供氧的7个县城、30个乡镇和13家地直单位供氧设施建设现状、运维管理情况和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对各县各部门用氧环境、干部职工用氧情况以及用氧需求进行了摸底调研,为确定地区供氧方式提供基础依据。二是制定了供氧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阿里地区干部职工用氧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计划实施7个县城供氧设施建设,供氧方式优先采取液氧集中供氧,对不符合布置液氧集中供氧的场所采取变压吸附法制氧设备供氧或瓶装供氧,实施模式为特许经营模式。地区住建局牵头统筹,各县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方案还明确了地方承担部分资金分担比例以及原有资产处置等内容。三是启动了供氧技术方案意向征集工作。发布了阿里地区干部职工集中供氧工程技术方案意向征集公告,将根据选定的技术方案整体推进地区的供氧工作。
下一步,区住建厅将按照《用氧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市加快推进供氧工作,进一步改善高海拔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切实将区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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