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开庭。
执行活封。
省高级法院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调解案件。
巡回法庭调解矛盾纠纷。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有关情况。
《十条措施》作为全省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纲领,既是青海法院对人民群众的司法承诺,也是全省法院干警的行动指南,那么,《十条措施》具体有哪些内容和亮点,近日,记者走访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十条措施》进行解读。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职责使命。
《十条措施》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主线,围绕总体布局、依法履职、自身建设三大部分,具体细化出强化政治责任、牢记职责使命、不断更新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生态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方法、打造过硬队伍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魏文超介绍,省高级法院制定出台《十条措施》,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主动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围绕更高质量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
在服务大局方面,《十条措施》明确了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树立精准服务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找准工作结合点,在探索多元解纷、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执行工作大格局、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升精准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司法的功能作用,为“一优两高”战略深入实施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在为民司法方面,《十条措施》明确了全省法院要坚持法理情有机融合,加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案件办理、裁判文书说理和审判监督管理,从维护正义、救济权利、保障安全、优化服务等方面加大司法力度,依法审理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力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从司法内容、诉讼方式、权益实现和基层建设等方面强化司法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挥审判职能
守护群众安宁
法治,捍卫国家长治久安。从强化政治责任到牢记职责使命、不断更新观念,从严惩各类犯罪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均注重“陈情”与“说理”相结合,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力求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赢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正确理解和广泛认同。
魏文超介绍,《十条措施》前三条内容,分别为强化政治责任、牢记职责使命、不断更新观念,这三条是对全省法院如何开展工作进行总体布局,并通过不断更新观念夯实全体干警的思想基础。第四至七条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生态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主要是结合法院的审判执行职能,围绕省委“一优两高”战略,从服务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新高地建设,以及坚持司法为民等方面,强调法院工作的重点。
魏文超表示,统筹发展和安全是人民法院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青海法院工作的底线。因此《十条措施》将该部分内容作为全省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强调了人民法院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突出生态司法是青海法院的特色要求和重大职责,《十条措施》特别突出了生态司法,并提出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探索生态环境司法模式等具体措施。
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围绕服务构建青海本地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针对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是人民法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内容。该条措施通过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服务乡村振兴、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努力增强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锻造政法铁军
守卫公平正义
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连着民心,都在厚积公平正义。司法机关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
魏文超介绍,《十条措施》的最后三条内容包括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方法、打造过硬队伍,主要是通过加强规范管理,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促进全省法院提升维护公平正义水平,树立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从而实现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
魏文超说,规范高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全省法院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该条措施从规范案件办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对强调了司法行为规范。改进工作方法,群众路线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本条措施要求广大法院干警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探索司法为民的新实践、新模式。打造过硬队伍,高素质过硬队伍是全省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组织保障。本条措施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通过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挥绩效考核作用、严惩司法腐败、清除害群之马等方式,打造高素质过硬队伍。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时期如何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实施,如何充分发挥法院职能公正司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青海法院一直思考的课题,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话题。
魏文超表示,下一步青海法院将通过三个方面的工作推进《十条措施》贯彻实施。狠抓落实,全省法院将迅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十条措施》,结合辖区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把《十条措施》在当地法院落地落细、做实做好。加强督导,全省上级法院将加强对下级法院落实《十条措施》的指导,帮助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实施步骤。同时加强对下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广泛宣传,全省各级法院将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让人民群众看到听到全省法院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态度、决心和承诺,并监督全省法院工作,促进《十条措施》贯彻落实。(于瑞荣 郝光华)
一线传真
走村入户只为那堵墙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我一分钱都不会出,你们把我抓走,不能因为我们年轻就总让我们吃亏忍让。因为这个事情,我们已经耽误打工很多天,我们也要养家糊口,因为原告持续不断打官司造成我们的误工损失谁来承担?”眼前这个哭诉的人就是被告王某德的妻子。
这起纠纷要追溯到1980年,被告王某德的父亲建设宅基地,用土筑院墙,后来原告李某辉靠王某德家宅基地南侧也建造宅院,并将其北房的椽子搭在被告的土墙上。2019年8月,王某德将宅院南侧墙体拆除,并造成李某辉房屋损坏,双方发生纠纷。
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后,李某辉不服,遂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省高级法院考虑到虽然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积怨较深,但是双方作为同一村村民且系邻居,双方因相邻纠纷引起诉讼,该类矛盾纠纷宜解不宜结,具有调解的可能性。
今年4月22日,省高级法院再审审查庭法院法官陈鸿一行三人驱车前往湟中县拦隆口镇拦隆一村现场查看。
“1980年我的父亲在这个地方先盖了宅院,当时只有我们一家人,李某辉是后面搬来的,2019年我把我的西墙和南墙挖倒后盖了西房,李某辉的椽子是搭在我的墙上的,拆的时候也跟他商量了。现在说我占了他的地,房子也是下雨之后塌掉的,跟我有什么关系”。面对法官询问,王某德很是委屈。
听完王某德的叙述,陈鸿一行又到李某辉家中进行实地查看。
78岁的李某辉与老伴相依为命,最近老伴生病住院,家中只有李某辉一人。李某辉拄着拐杖,带着陈鸿一行爬上屋后土墙说明房屋现场情况,情绪十分激动地说:“法官,王某德将我们家房子大梁柱子挖断了,还将排污管道放在墙根处导致家墙与顶梁坍塌,还往墙根处浇水挖坑,想放倒院墙。”
陈鸿一行三人一边听他诉说,一边尽量安抚他的情绪,仔细查看了现场,“他要赔我5000元,不然我不答应”。李某辉说。
听到对方要求赔偿5000元后,王某德夫妻十分气愤,这才出现了起初那一幕。“占了我们的地,还让我们赔钱,这是什么道理?”此时,法院邀请的拦隆口镇拦隆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村干部也到达现场,但矛盾双方态度依然坚定和激烈,剑拔弩张、互不相让,难以调和。
随行法官对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核对分析、耐心释法析理,调解委员会干部也参与其中进行说理,从法律法规讲到村规民约、风土人情。
在长达五个半小时的几轮背对背、面对面解释说理后,双方终于松了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德当场一次性给付李某辉房屋损坏补偿款1000元,双方承诺在出路水道、通行方面互谅互让,双方相互提供便利,李某辉撤回了在省高级法院的再审申请,纠纷从此了结,双方之间再无矛盾。
返回的路上陈鸿感慨道:“今天算是有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以前在法庭工作了很多年,这类案子处理了不少,一厘地、一堵墙看起来都是发生在农村群众身边的小事情,但对矛盾纠纷当事人来说就是大事,只要法官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换位思考,在调解工作上多下功夫,很多矛盾都是可以调解化解的。”
“在司法实践中,采取多元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推进诉源治理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需要协调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社区村镇,推动整合调解力量,积极采取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方式,形成功能互补,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这两年在这方面我们也做了大量工作,有些地方成效显著。”省高级法院立案庭法官钟恩说。(于瑞荣 叶晓瑾)
时评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法治,捍卫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幸福安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省高级人民法院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主动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结合青海法院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增强对党绝对忠诚、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意识,牢固树立换位思考、守正创新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将解放的思想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促进提升司法供给质量,力求依法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满足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时代的新需求。
人民法院工作是经济社会的晴雨表。立足新时代,全省法院只有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才能把握大势,做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工作。《十条措施》的制定出台,是省高级法院对人民群众的司法承诺,也是法院干警的行动指南,彰显了新时代青海法院服务保障新青海建设的信心决心。
全省法院是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捍卫者,这是一项光荣的历史责任,也是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全省法院必将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工作,以实现人民满意为永恒追求,以锐意改革创新为前进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以不怕困难、敢于拼搏的气魄,以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心系大局、献身司法的精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于瑞荣 郝光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