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政策宣贯培训会,对此前印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解读,并部署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作。
培训会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规定》进一步厘清并界定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针对建设单位在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方面存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提出的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等要求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明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引导“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购房业主参与住宅工程户内施工质量检查、配套完善诚信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5项创新举措,推动建设单位质量责任落实。
除了建设单位要完善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强化层级管理、确保首要责任履行到位外,《规定》还鼓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组织业主开放日或运用信息技术等方式,及时向购房业主展示工程形象进度、隐蔽工程质量等信息。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8.03 记者 陈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