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住房保障调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江西发布农房设计和建设技术导则

时间:2021-12-21 作者: 来源: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西省农房设计和建设技术导则》,要求加强全省农房建设和风貌引导,规范农房设计,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村住房工程质量。

  导则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安远县、会昌县、寻乌县、瑞金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3层及3层以下农房建设及农房改造工程。导则明确,要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美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节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建筑节能;紧密结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及居住习惯,采用经济合理的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

  导则规定,农村建房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农户作为农村自建房的安全责任主体,在房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使用及维护中应提高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对农村新建住房应委托建筑设计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也可选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农房建造可选择具备资质的中小施工企业,也可委托具有相应技能、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对既有农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加层等建设前应委托有资格的鉴定单位对原结构进行鉴定,提出安全建议。当确定需要加固改造时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队伍进行设计和施工,竣工后应由当地镇(乡)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传统农房改造要保留地域、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祠堂等应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农房设计和建设应符合批准的村庄规划及相关规划,并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4891号-60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