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函〔2021〕1102号
各市(州)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长白山管委会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梅河口市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各县(市)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
按照9月26日全省物业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为提高物业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业主知晓率,省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制作了《街道社区代管住宅物业管理公示牌(模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在街道社区兜底代管的住宅小区(包括已经消除的弃管小区)的入户单元门口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牌”,全面公示街道社区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物业报修电话、相关责任单位职责等信息。
二、有条件的城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增加“公示牌”的有关内容,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三、省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将结合督导检查,适时对各地“公示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街道社区代管住宅物业管理公示牌(模板)
吉林省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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