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发〔2021〕2号
各市城管局(委),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最新要求,以及我区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标准》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人:李志斌,联系电话:0771-2366337(兼传真);电子邮箱:gxzjtcgjdj@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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