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为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工作落实年”活动精神。近日,依据《国家统计局石嘴山调查队关于提供石嘴山市市辖区2021年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复函》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石政办发〔2020〕70号)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中心及时调整了2022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27元,中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646元。
自2009年以来,随着石嘴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逐年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中“家庭收入标准”进行适时动态调整,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