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供暖收费按供需计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城市已经在部分单体公共建筑中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我厅要求各地对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体公共建筑积极实行计量收费。2021年,在智慧供热示范区项目建设中,要求示范城市和企业对居民用热量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为今后居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奠定基础。
下步,为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我厅将积极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市县到供热计量收费试点效果较好的省市进行调研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成熟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加快我省供热计量收费步伐。
最后,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顾文涛
联系电话:0451-53633357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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