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四川富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1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四川富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2.当事人: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2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3.当事人:商丘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3号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商丘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4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2日
4.当事人: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4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5. 当事人:青海弘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5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青海弘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6. 当事人:青海伊达建设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6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青海伊达建设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4日
7. 当事人:四川三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7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四川三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8.当事人:浙江德泰建设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8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德泰建设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9.当事人:甘肃诺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9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甘肃诺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0.当事人: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0号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1.当事人:四川鑫炜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1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之规定,对四川鑫炜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即149758元人民币)的罚款;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之规定对项目经理邓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即7487.9元人民币)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13.当事人: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3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的规定,对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陈琦处以责令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4.当事人: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4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对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朱晓菊处以5000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5.当事人: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5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对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康黎彬处以5000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16.当事人: 青海博杰建筑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6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部令)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3万元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7日
17.当事人: 青海威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7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4日
18.当事人: 青海创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8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2日
19.当事人: 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9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4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部令)第34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3万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3日
20.当事人: 民和昊远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0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21.当事人: 青海有信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1号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4万元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22.当事人: 青海创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2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2日
23.当事人: 成都恒瑞鑫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3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部令)第35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3万元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4日
24.当事人: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4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3日
25.当事人: 四川省铁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5号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3万元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3日
26.当事人: 北京诚佳信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6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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