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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不松劲我省持续加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调度工作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省已排查城乡经营性自建房55078栋,排查率为87.53%。在取得“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阶段性成效基础上,7月25日,召开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调度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交流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副省长、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匡湧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17家房屋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同志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发昌对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个性问题不留情面、直指问题,将有关个性问题通报到县;针对“工作合力发挥不充分、基层排查人员不专业、专项整治资金不到位,归集平台数据录入不及时”等共性问题,提出了整改思路、明确了解决措施。省应急管理厅、西宁市人民政府、民和县人民政府等6家单位交流了有关经验做法。

  

  匡湧副省长指出,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落实“发展要安全”的重大举措。截至目前,“百日行动”时间已经过半,正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百日攻坚”各项工作落实,既要加快排查进度、落实整治要求,又要确保工作质量。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起防范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匡湧副省长要求各地及各有关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住建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将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移交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分类处置。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教育、民宗、民政、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障专项整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及时拨付。二是要进一步精准排查隐患,尚未完成排查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提高排查的科学性、专业性。已经完成排查的地区,要组织专业技术员、排查员对本区域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回头看”,确保排查结果经得起看、经得起问、经得起查。各地要尽快将排查整治数据全面完整归集到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快整治进度,要按照省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要联合开展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鉴定和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和抽查复核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排查不实、问题严重、失职失责、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予以通报、约谈和问责。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抓好农牧区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加快建立农牧区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匡湧副省长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坚持常和长的定力,严和实的标准,早和小的意识,破和立的精神,积极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6/44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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