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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9-03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发﹝2022﹞18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中市城市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6月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及时安排部署工作。省级6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臵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确保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召开全省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和第二轮卫星图斑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总结梳理前期工作,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各地围绕五年行动目标,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臵设施建设。截至6月底,全省用于生活垃圾治理累计投资2.96亿元。县级垃圾填埋场100个,其中垃圾填埋场88个、焚烧(发电)厂11个、热解气化厂1个;镇级垃圾处理厂417个,其中垃圾填埋场377个、热解厂17个、焚烧厂20个、无害化处理厂(站)3个;镇级中转站355个;配臵洒水车794个、清扫车299辆、压缩车942辆、转运车5050辆、收集三轮车25954辆。基本做到了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三)积极开展试点镇创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成联合督导考核组,对32个试点镇进行逐镇督导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卫星监测、实景航拍等方式,查看各试点镇工作开展情况。从考核整体情况来看,试点镇工作初见成效,涌现一批先进典型,三原县新兴镇探索出“四化同步”的治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题。留坝县火烧店镇以点带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不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四)督促整改非正规堆放点。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卫星图斑进行第二轮提取,并将图斑信息和现场核查照片上传到“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遥感监测核查与整治系统”。将问题图斑信息反馈各地,同时下发整改督办函,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详见附件)

  (五)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力度。在中国建设报登载《串点

  成线织线成面——陕西深入推进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侧记》宣传报道;在秦住建公众号发布13篇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工作推进纪实系列宣传;在陕西新闻广播电台《秦风热线》节目FM106.6播出三期系列直播访谈,对新兴镇、隆坊镇、火烧店镇典型经验进行宣传。

  二、存在主要问题

  总体看,上半年各地加大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力度,补短板强弱项,统筹保洁力量,定员定岗定量,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违规倾倒问题突出。根据全国农村人居环境公众号曝光、省厅督导调研等渠道,安康市汉滨区龙头村、李湾村,渭南市临渭区官道镇、华州区赤水镇和瓜坡镇、合阳县王村镇等多处违规倾倒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导致村内环境脏乱差。

  (二)工作落实不到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4月20日前完成调查录入工作。部分市主管部门领导重视不够,部门协调配合不力,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录入缓慢的市有:榆林市、汉中市。

  (三)信息报送不及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文件要求各地需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上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季度报告、季度报表上报滞后的市有:延安市、渭南市;试点镇上半年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季度统计表上报滞后的市有:延安市、榆林市。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省市督导、县负总责、镇村落实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臵体系建设管理政策落地。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技术指导,落实统筹安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臵体系常态化运行。

  (二)开展整治“回头看”。继续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持续加强常态化监测,通过“天地协同,点面结合”的方法,动员群众、媒体等反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逐一抓好整改和销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督察暗访,督促各地及时开展整治“回头看”,防止反弹和增加新的堆放点。

  (三)加快设施建设。各地主管部门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效衔接,学习先进县(市、区)的做法,加实加大投入,科学合理配臵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臵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运处臵。积极推行农村生

  活垃圾处臵就地化、减量化、资源化,促进设施运营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确保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四)做好试点示范。各地要以6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30个省上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10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为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县镇村,切实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6个示范县及32个试点镇于每季度末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设区市(区)于8月31日前报送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申报名单。

  (五)加大督导力度。夯实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的责任。持续实行“季统计通报、半年观摩小结、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切实提高治理水平。

  (六)严格信息报送。各地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切实做好各类信息填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各设区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务必于8月15日前将本地区分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臵体系建设管理量化工作目标书面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郭振威黄鹤

  电话:029-63915797029-63915740(传真) 邮箱:920296908@qq.com

  附件:第二轮卫星遥感监测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uanlan/2022/8/116443.shtml?t=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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