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筑牢本市住建领域城市安全防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22〕6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针对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问题,再加上冬季城乡供暖供气需求旺盛的特点,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抓好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本市“两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观念,把肩负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中。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一线,紧盯问题最突出领域、工作最薄弱环节,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切实推动基层排查风险隐患。要密切关注相关行业领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属地管理责任和矛盾化解机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二、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
春节期间,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围绕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查找不足,强化管控措施,落实闭环管理。
一是要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加强危大工程管控,严防坍塌、高坠、起重机械设备倒塌、火灾等事故发生。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物资储备。要深刻把握安全生产规律,针对建筑工地施工特点,做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保障工作,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施工行为。对需连续施工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到岗带班制度。
二是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强化市区联动,积极发挥市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做好节假日期间地下空间安全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餐饮行业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重点做好瓶装液化气配送,天然气供应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托现有各类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类资源调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落实保障队伍安排,确保节假日期间用气安全。
三是要加强房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要结合本市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加快实施分类整治,及时消除存量安全隐患。严控增量风险,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房屋管理部门要在节前组织力量,针对住宅修缮工地、房屋征收基地、拆房工地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落实应急维修力量保障和值班值守,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要强化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充分发挥“一网统管”平台作用,加强对城市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集中研判、预测预警。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提高巡查频率。加强城市公共区域私搭乱建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现象。密切关注极寒天气和雨雪冰冻、地震等灾害,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
二是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推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快速、全面、准确掌握突发事故信息,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
三是要强化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提高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有力应对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重点抓好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前移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无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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