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住房保障调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住房保障调研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1-2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发﹝2023﹞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中市城市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季度以来,各地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3.51%。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百日提升”取得实效。按照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022年9月中旬,在全省开展“百日提升”行动。各地做好完善提升收运处置体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清除非正规堆放点、加快设施设备配备维护等重点工作,不断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短板,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百日提升取得预期效果,全省10.65万人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共清理陈年垃圾150多万吨。

  (二)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各地围绕五年行动目标,积极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累计投入共3.73亿元。建设镇级中转(压缩)站572座、垃圾分类收集点41771个、堆肥设施909座、垃圾银行100个、废品回收站750个;配置分类收集桶118.92万个、垃圾箱32.8万个,洒水车688辆、清扫车271辆、收集三轮车23658辆、转运(压缩)车6755辆。基本做到了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三)销号工作成效显著。我厅通过“天地协同,点面结合”的方法,继续采用卫星遥感技术,持续加强常态化监测,助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第三轮(58个县)下发的670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卫星图斑,已核查整治销号666处,占99.4%。

  (四)试点镇创建初见成效。会同省财政厅继续推进32个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整镇推进初见成效。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坚持“四化”精细管理,全域推进、标本兼治,推动生活垃圾治理取得新成效。渭南市合阳县王村镇通过“数字先行、智慧管控”,确保垃圾治理工作分解到“线”、落实到“快”、细化到“点”,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智慧化、数字化、规范化、清单化、常态化”管理。宝鸡市眉县营头镇积极探索“六个一点”、筹资“四级联动”治理新模式,强力推动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总体看,2022年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市县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部分市、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截至2022年12月底,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暂未达到2022年底目标的县(区)有:渭南市澄城县、经开区等2个县(区)(详见附件1)。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自然村比例暂未达到2022年底目标的县有:渭南市澄城县、延安市富县、延安市宜川县等3个县(详见附件2)。

  二是个别县销号进展缓慢。个别市、县领导责任不到位,造成上下联动不顺畅、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影响了第二轮和第三轮卫星监测卫星监测非正规堆放点整治销号进度。截至2023年1月5日1000,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遥感监测核查与整治系统显示,暂未完成整治销号的县(市、区)有:韩城市(第二轮1处)、铜川市耀州区(第三轮3处)、宜君县(第三轮1处)。

  三是信息报送不及时。按照报送文件要求,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季报告报表要求各地需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季报告报表上报滞后的市有:铜川市。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务必于6月底前上报省厅),落实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

  (二)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各地主管部门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效衔接,加大投入,立足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力争实现组有垃圾桶、村有垃圾箱和收运三轮车、镇有收集车和中转站,对现有垃圾箱(桶)、收集车、中转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垃圾及时收运处理。

  (三)加快“动态清零”。省住建厅继续采用卫星遥感技术,持续加强常态化监测。各地要强化对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的跟踪指导,建立台账,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逐项对照,逐点清理,逐个销号,基本实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动态清零”。对已经完成整治的场地,要巩固整治成效。

  (四)强化督导考核。省住建厅将继续实行“季统计通报、半年观摩小结、年终考核”的考核机制,每季度末对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督察暗访,对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市、县,启动会商约谈和现场督导,切实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纳入中省环保督查内容,各市(区)要强化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高标准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中省绩效考核全部达标。

  (五)加大宣传引导。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和丰富在陕西建设网站的工作专栏,积极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拓宽宣传渠道,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引导农民树立起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着力转变农民生活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严格信息报送。按照信息报送制度相关要求,各地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切实做好各类信息填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并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

  联系人:郭振威黄鹤

  电话:029-63915797 029-63915740(兼传真)

  邮箱:920296908@qq.com

  附件:1.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暂未达到2022目标的县(区)统计表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自然村比例暂未达到2022目标的县统计表

  

  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uanlan/2023/1/116807.shtml?t=209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4891号-60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