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津市:多维度广角度深入宣贯《湖南省
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津市市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从“两个维度”“三条主线”入手,确保“四个到位”。
一是宣传覆盖到位。运用线上和线下“两个维度”,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发布系列解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深入村、社区进行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专题宣讲,乡镇采用“村村响”、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栏等开展自建房安全知识宣传,组建小分队进村(社区)入户开展“敲门行动”重点宣讲等。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宣传册、传单等8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000余份,做到了全市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宣传全覆盖。
“敲门行动”重点宣讲
二是学习培训到位。把握干部、从业人员、群众“三条主线”,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从业人员“认真学”、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津市住建局将全年宣贯工作任务分解到住建局各责任股室落实,纳入住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对全市所有镇街分管负责人、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宣传。组织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乡村建设工匠等开展学习培训,并组织培训考试,推动从业单位将《规定》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集中宣贯培训2000余人次。
农村建设工匠培训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部门、各镇街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谁审批谁监管”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监管不脱节、不缺位。在津市市政府网站公布常德地区房屋鉴定机构名录,出台《津市市群众举报房屋安全隐患奖励机制工作办法》。因地制宜编制了农村住房规范图集,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库,各乡镇成立工匠协会。对《规定》中纳入监管的居民自建房,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实施监管。
四是监督管理到位。聚焦“五类重点区域”“三类重点类型”经营性自建房,联合相关单位,督促对城镇存量自建房中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规划管控、建设工程管理规定以及存在重点区域消防隐患的进行整改。严格管控农村新增自建房建设,严格要求“限额以上”的居民自建房建设履行报建手续,落实“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六到场”巡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联合开展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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