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住房保障调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报道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贷”

时间:2023-10-3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1月1日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贷”,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家庭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对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实施差异化政策。

   “认房不认贷”执行后,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且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此前,洛阳市政策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申请人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的,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有关规定利率上浮。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职工在购买改善型住房时,如果此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无论名下是否还有房屋,再次使用公积金时利率相应上浮,换房门槛较高。“认房不认贷”实施后,换房者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利好“卖一买一”人群。

   在房屋套数核定上,在中心城区购房,将按照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查询房屋套数,进行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异地缴存职工无须提供缴存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

   洛阳市还将针对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即“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实施差异化政策,积极响应“租购并举”,助力广大缴存职工圆安居梦。政策明确,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限额可上浮50%。根据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相关规定,城市区家庭月提取额上限为1400元。也即今后城市区多子女家庭租房每月最多可提取2100元。

   同时,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计算贷款额度时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

  

  


原文链接:http://hnjs.henan.gov.cn/2023/10-27/28370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房保障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住房保障调查网 zfbz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4891号-60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