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镇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出台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源头减量。
方案提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市政房建工程、物业管理的小区、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贮存、就地利用;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等零星装饰装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贮存。
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贮存方面,建设、拆除、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垃圾属性,做好施工现场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优先就地利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宜按金属、木材、塑料、其他等分类收集贮存。
在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方面,建筑垃圾堆填利用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遵循就地就近原则,充分利用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等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替代土石方进行回填或堆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按照国家发布的绿色建材目录进行推广,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推动绿色建材行业加快发展,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推广利用列入绿色建材推荐目录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4.07.16林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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