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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一点看 | 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应如何负担?

时间:2022-04-03 作者: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包罗万象,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南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将转载中国建设报推出的“一典一点看”内容,带您了解民法典中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的知识点。

  

  共有物管理费用负担的规定

  共有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所支付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存放费等,应该如何负担?装修共有的房屋所支付的费用应该如何负担?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这“一点”。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规定: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条文释义】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对共有物的保存费用,即为保持共有物免于毁损、灭失,处于良好安全状态或使用状态而支付的费用。例如,对共有的汽车在1年中支付的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养费、存放费等。

  第二,对共有物作简易修缮或者重大修缮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理共有的电视机所支付的修理费;装修共有的房屋所支付的费用。

  对共有物的其他负担,例如,因为共有物对共有人以外的人造成损害,而向受害人支付的偿金。如共有的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而向受害人赔偿的医疗费、误工损失费等。

  在按份共有中,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在共同共有中,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原则上由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即由其他的共有财产,如共有的积蓄支付。但是共同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我国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把家庭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所有,部分约定为各自所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及适用指南》

  

  编辑:李伟

  审核: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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