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各市对2020年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报告公开。如有异议,请径向我厅反映(联系人:阮智,联系电话:0771-2264307)。
附件:1.广西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中央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0年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广西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
提质增效项目)中央转移支付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强化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2019年1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56号),下达广西补助资金2.0853亿元。2020年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81号),下达广西补助资金6986万元。2020年度中央下达广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合计2.7839亿元,用于支持广西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补短板、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项目建设。
(二)自治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12月3日、2020年8月11日,自治区财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19〕251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20〕149号),分解下达2020年度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合计2.7839亿元。该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于22个市城市管网普查(补助资金4300万元)、新建及管网改造(补助资金23239万元)、泵站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合计分解下达2.7839亿元,补助项目共94个,全年22个市需推进开展管网普查,需累计建成管网264.57公里,泵站10座。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⒈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获得提前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853亿元,于2019年12月完成分解下达至各市;2020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986万元,于2020年8月分解下达至各市。地方财政投入资金约7.2亿元,筹集其他资金约23.5亿元。
⒉项目资金执行和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于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12月底,获得2020年提前批中央补助资金2.0853亿元,累计支付9476.24万元,支付比例45.4%;获得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6986万元,累计支付3957.28万元,支付比例56.6%。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到2020年底,广西城市生活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达到40%,2020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需累计完成新建及改造管网264.57公里、泵站10座,22个市需推进开展管网普查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底,广西城市生活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为44.8%,超过任务目标4.8个百分点;获得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累计完成排水管网建设459.78公里,新建泵站20座,分别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95.21公里、10座;除凭祥市管网普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外,其余各市均已开展管网普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⒈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0年全年计划新建及改造管网264.57公里、泵站10座。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全年累计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459.78公里、新建泵站20座,均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计划。
(2)质量指标。截至2020年底,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4.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计划任务(40%)的4.8%,比2019年的38.8%提高了6个百分点。
(3)时效指标。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94个管网项目中,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开工83个,另外11个项目(含同一项目不同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受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预计于2021年6月底前开工。
(4)成本指标。2020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7839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资金7.2亿元,筹集其他资金23.5亿元,拉动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81.5亿元,累计已完成投资26.1亿元,表明中央补助资金带动和引导作用效果明显。
⒉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给予了各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有效减轻了当地财政经济负担。
(2)社会效益。通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补齐污水管网全覆盖,不断提高全区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推动社会发展。
(3)生态效益。通过不断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善全区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⒊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改善全区水环境状况,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使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到2020年底前,广西城市生活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达到44.8%,2020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完成管网建设及改造459.78公里、新建泵站20座,均完成年度目标,未出现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0年度广西获得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开工建设、资金支付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我厅已于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向各市通报反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说明。因受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有少数新建和改造的管网项目推进缓慢,目前项目持续加紧推进中。管网普查项目由于地下管网情况较为复杂,普查周期较长,目前项目正在持续开展中。
(二)关于支付比例不高问题说明。由于管网项目普遍建设周期较长,按照项目合同约定部分项目尚未达到阶段性支付或竣工支付要求,因此,造成广西分解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后,尚有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拨付使用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指导资金筹措,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加强指导各市合理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谋划项目包装,多渠道筹措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项目储备,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资金,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建设,节约项目建设时间。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各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对未开工项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确保项目实现按期开工;对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建立调度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定期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加强项目日常监管,每个月底前调度项目进度、反馈项目存在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并向各市通报项目进展、资金支付比例等情况。
附件2
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 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北海市市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34936.83 | 136300.11 | 40.69%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7839 | 13095.56 | 47.04% | ||||||||
地方资金 | 72005.43 | 26872.07 | 37.32% | ||||||||
其他资金 | 235092.4 | 96332.48 | 40.98% | ||||||||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到2020年底,广西城市生活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达到40%。 | 截至2020年12月底,广西城市生活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达到44.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计划任务(40%)的4.8%,比2019年的38.8%提高了6个百分点。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网 | 264.57 | 459.78 | | ||||||
新建泵站 | 10 | 20 | | ||||||||
质量指标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40% | 44.8% | | |||||||
时效指标 | 管网普查项目 | 22 | 已开工 21个 | 凭祥市管网普查正在开展前期,预计2021年4月开工。 | |||||||
管网建设项目 | 72 | 已开工 62个 | 10个项目受征地拆迁影响,预计2021年6月底前开工。 | ||||||||
成本指标 | 项目投资情况 | 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7839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资金7.2亿元,筹集其他资金23.5亿元,拉动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81.5亿元,累计已完成投资26.1亿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推动地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 给予了各市城镇污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有效减轻了当地财政的经济负担。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的建设提高城区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水资源保护,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 改善水质,减轻了地下水资源和地面水资源的污染,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价值。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 改善全区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基础群众满意 | | 通过改善水环境现状,提升人民群众人居环境,使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 | ||||||
…… | | | | | |||||||
说明 | 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对我区开展2018年至2020年生态环保资金跟踪审计中发现我区存在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分配零散、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目前,我区已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预计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按照资金分配原则,重点支持建设规模大、拉动投资效益明显的项目。 |
注:⒈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⒉ 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⒊ 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⒋ 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⒌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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